澳大利亚最新签证费说明

时间:2017-6-14标签:签证编辑人:dob

  自2010年7月1日起,签证申请费(人民币)如下表所示:


   访客签证(类别676) 人民币700元


   短期商务签证(类别456) 人民币700元


   非商务临时居民签证 人民币1,760元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签证 人民币1,760元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担保 人民币2,330元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提名 人民币500元


   配偶/家庭移民签证(类别300,309,101,114及115) 人民币11,530元


   新西兰公民家庭成员签证(临时) 人民币1,560元


   延长资格(临时)未独立子女类签证(类别445) 人民币1,230元


   照顾类签证(类别116) 人民币7,040元


   亲属孤儿类签证(类别117) 人民币7,040元


   回澳居留签证 人民币1,730元


   澳大利亚继承类公民证 人民币800元


  关申请费调整的信息,请访问此链接:


  http://www.immi.gov.au/allforms/990i/vac.htm


  递交在北京签证处的护照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回,每份申请加收EMS邮费人民币20元(5本护照以内)。


  自2010年9月1日起,递交在广州的护照将以EMS到付方式寄回,由收件人在收件时支付快递费。快递费用大约为人民币16-20元,具体金额由目的地与广州之间的距离决定。


  自2009年10月1日起,上海签证处将使用顺丰速运来返还护照及其他相关文件。顺丰速运会在3天内送达,并将实行到付的方式,申请人需在收件时支付快递费。快递1-2本护照的费用大约为人民币10-20元,具体金额由目的地与上海之间的距离决定。


  查阅有关签证费(以澳元计算)的最新信息,请访问移民局官方网站www.immi.gov.au/allforms/990i.htm


  在您从990i表中找到您要提交的申请费数额后,您需要利用汇率(查询以上网站)将其转换成人民币数额。


  签证申请费付费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可通过任一中国邮政局汇款。汇款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所有资料均用中文填写。


   汇寄正确的金额。


   收款人为递交签证申请的签证处的名称。


   汇款单上须填写收款人的地址。请参阅签证处的联系方式。


   汇款单上须填写申请人的详细地址。


   必须填写申请人的全名。若申请人委托他人汇款,申请人的名字也须显示于汇款单上。


   可于汇款单底部的附言位置提供额外的信息,如您要申请的签证类别或您要购买的资料手册。


  *请注意:汇款单到馆可能要耗时长达一星期,而我们将于收到申请费之日起开始审理申请。


  地点


  注意事项


  北京


  请注明收款人的姓名为澳大利亚大使馆签证处,收款人的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1号,邮编:100600。如需用EMS方式回邮,则需另付邮费20元人民币。(5本护照以内)


  上海


  请在填写汇款单时,在商务汇款一栏打勾,并且填上商户客户号312418034。注明收款人的姓名为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广州


  请注明收款人的姓名为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收款人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2楼,邮编:510623。


  方式二:申请人可亲自到其中一个澳大利亚驻华签证处服务专柜支付。请注意:中国的签证处只收取人民币,不收澳元,美元或港币,及不接受个人支票。请查询我们的对外办公时间。自2010年5月起,申请人在上海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时,可以使用银联卡支付签证费用。


  方式三:申请人可于澳大利亚境内任一签证处支付。付款人须告知签证处人员申请人的全名及递交申请的具体地点。付款收据须附于申请中。


  来自蒙古的美元银行汇票必须在名称处填写北京澳大利亚使馆。请注意,银行汇款需要约60个工作日结算。在未完成汇票结算前不能开始签证评审。


  请不要在邮寄的申请中夹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