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时间:2017-5-10标签:签证编辑人:dob

  中国公民持有因私普通护照,前往塞浦路斯进行商务活动的,需要申请商务签证。


  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签证申请表;


  2.2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


  3.申请人所持护照的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同时提供包括护照首页、尾页、所有使用过的签证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如签证申请人持有旧护照,须同时提供旧护照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如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须提供居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6.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7.由酒店出具的住宿费用已付款的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


  8.由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签发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需包括以下内容: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签署邀请函的塞浦路斯公民的姓名、职位、签字或盖章、预计停留时间、访问塞浦路斯的原因及访问日程安排);


  除此之外,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须由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在塞浦路斯核证官员面前签署,并且须将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直接传真至使馆。


  9.由申请人工作单位近期(一个月之内)开具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中须注明申请人的出行目的、职位、薪水、申请人是否获得工作单位的准假许可、假期长短,并确认申请人在此次旅行结束后会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申请人还须提交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如申请人是在校学生,需出具由学校或大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包括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资料的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0.银行帐户此前三至六个月的流水单(银行存款证明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若该商务访问的旅行和住宿费用由所在公司支付,请提供公司账户流水单;若该商务访问的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支付,请提供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单。


  如申请人以投资目的前往塞浦路斯,须提供具有充分经济实力的证明。


  签证申请费用


  签证申请费用由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时以人民币支付,签证申请一旦受理,不管是否被拒签申请费将不可退款。


  单次入境:20,00欧元(约合170元人民币);


  两次/多次入境:60,00欧元(约合490元人民币)。


  签证受理周期


  签证申请的处理时间通常为7个工作日,但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签证有效期


  签发不超过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