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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本商务签证如何申请

时间:2017-6-6标签:签证编辑人:dob

  申请日本短期商务签证也是需要通过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中方提供基本材料


  1.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2.护照,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原件;


  3.照片,2张两寸白底的彩色照片,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


  4.身份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


  6.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7.职业证明(即在职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8.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招聘理由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停留日程表


  3.身元保证书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或副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4.邀请机关的资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级别以上的人时需要在职证明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


  (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


  (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会社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b)没有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1)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3)大学教授或者副教授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


  签证有效期


  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签证申请费


  使馆签证费为RMB200元,再加上代办机构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代办机构价格为准。


  签证受理所需时间


  使馆受理签证时间正常为5个工作日,如需补充其他材料,受理时间自动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