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境签证(申根签证)须知
时间:2017-9-7标签:自由行,攻略编辑人:libra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北京2009年9月12日版
申请过境签证(申根签证)须知
请阅读申请申根签证须知,作为对本须知的补充.
本馆只受理按签证须知提交的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将被退回并需重新预约面签时间.
所需材料:
亲笔签名的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并附首页复印件
2份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三张近期证件照片(白色背景)
目的地国家的签证
机票预定,必要时需提供旅馆预定证明
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旅行者的
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由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
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及在学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比如由银行出具的最近3至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或工资存折、个人所
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对帐单;不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
印件
现居住地证明原件
户口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非中国申请人提供中国居留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个别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为确保您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请务必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
所缺的或需补交的材料。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递交签证申请5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在此期间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
签证申请人须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申请。
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均免费.
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帮助.
Ch_Merkblatt_Transitvisum_120909.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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