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多次签证签发对象细则
时间:2017-5-5标签:签证编辑人:dob
韩国短期访问签证,最多可获有效期为五年的多次签证。自2015年4月20日开始,韩国法务部决定取消以往的有效期为1年、3年多次签证,而将有效期限统一扩大到5年。并且扩大了签证签发对象的范围(详情:4月20日开始韩国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正式延长至5年)。
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包括
1.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持有国家承认的资格证的专职人员;
2.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3.外交机构馆长承认的著名艺术家、艺人及运动员;
4.曾作为带领团体观光游客的旅游社导游访问过韩国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5.访问韩国等OECD国家二次以上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6.能证明个人资产达200万元以上者(房地产、金融资产及本人所有企业);
7.中国公务员或国有企业职员;
8.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职员;
9.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船运公司职员;
10.持有国际通用信用卡金卡以上的优秀客户;
11.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年收入人民币60,000元)以上的人员;
12.年满55周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13.小学 初中 高中学生和「211工程」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请参考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51/info1207097171157851.htm);
14.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500强企业的处级以上人员或工作满6个月的在职人员(请参考http://www.cec-ceda.org.cn);
15.过去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或获得过多次签证,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的人员;
16.持韩国国内公寓式酒店(Condominium)会员卡(韩币3,000万元以上)的人;
17.同韩国的年贸易量达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位的人或作为正式职员工作两年以上的人;
18.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的人;
19.持有多次往返签证(C-3)者的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20.访韩优惠卡持有人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签证停留期30天,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