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签证申请

时间:2017-5-10标签:自由行,签证编辑人:libra

  中国公民持有从入境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中任何一国的入境签证或定居身份的公民可以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


  申请签证所需资料

  1.西班牙文的书面申请,该书面申请所需要包含申请人的信息:姓名,国籍,护照号码,职业或者职务,居住地,赴哥事由,在哥停留的时间,抵哥地点与时间,离哥地点与时间,在哥确切的居住地址,

  出生地以及出生日期,接收通知的传真、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父母的姓名和国籍,申请日期,签名。


  2.护照,,护照照片页的彩色复印件,该复印件需要经中国外交部和使馆做双认证。

  3.往返机票与酒店预订单


  4.经济证明,所有经济证明都需要做双认证,包括:

  a:工作证明,要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和职称,收入和工作时间

  b.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银行账户情况,未成年人出具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经济证明


  5.白底彩色的证件照两张,护照标准的照片,

  6.提供领事或移民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7.申请人可以提供其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签证审理时间

  从递交申请之日起需要等待1-2个月的时间,待签证批准后会通知申请人。带好护照和相关材料来办理签证,护照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签证费用在哥结算,签证所需的无犯罪证明和护照复印件,

  或其他的由中国政府签发的文件都需要做双认证,


  以下为免签和面试的条件

  1.持有从入境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中任何一国的入境签证或定居身份的公民可以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允许停留30天;

  2.持有有效英国海外公民护照(BNO护照)的香港市民,可以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允许停留90天;

  没有上述证件的香港公民除符合以上第一点外,也都必须要申请签证。

  3.在哥斯达黎加驻华领事处办理手续的中国企业家和投资者如果有中国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促进推广局驻华办事处的可以申请领事签证入境。

  申请递交审核之后领事处会通知申请人面试时间来领事处面试,有驻华领事审核签发,不向移民局申请返签。


  递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将准备齐全的材料亲自或者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使馆领事处。


  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号楼5单元402室,邮编:100600

  电话(Tel):65324157;65324568(领事处)

  传真(Fax):65324546

  电子邮件:info@embajadacr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