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色列探亲签证申请材料

时间:2017-5-10标签:自由行,签证编辑人:libra

  探亲签证适用于欲赴以色列国探亲访友者


  探亲签证申请材料

  1.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及旧护照。

  2.用英文或希伯来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份。

  3.两张5cmX5cm照片(浅蓝色背景),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一张反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护照首页。

  4.以色列亲友的邀请信原件。

  5.邀请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公司抬头、盖章、领导亲笔签名俱全)。

  7.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银行盖章)。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无需银行资金证明

  a)申请人护照上有过美国签证或申根签证;

  b)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上海市,或广州市的居民户口。


  8.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

  9.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


  签证申请费用

  签证费145元人民币,邮资40元人民币。通过当地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纳,并提交缴费凭证。


  签证申请方式

  签证申请人按所属领区咨询及申请签证。以色列驻北京大使馆接收除上海领馆(管辖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苏领区)、广州领馆(管辖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领区)管辖区域以外的签证咨询及申请;

  签证申请人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到使馆签证处并写明申请人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申请人的护照将以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回申请人。


  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使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签证。如需补交材料,使馆将另行通知申请人,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签证申请人可通过电话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办理情况。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写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在需要时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注意事项

  1.除护照等以外证件原件,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签证申请材料将由使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使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2.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

  使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